异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
二、受理条件
1、驾驶人不具有记满12分以及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2、有C5类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
3、该业务现场办理后待数据转递至发证机关后方可生效。
4、异地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如需核发驾驶证的,需合并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应同时符合转入的业务要求)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请参照《身份证明》中的具体说明,或在“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指南——驾驶人业务——身份证明说明查看);
2、请到珠海市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3、如需合并办理驾驶证其他业务的需自行提供2张近6个月内的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理地点
1、市车管所办事大厅: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公安综合服务二厅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五、、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
六、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