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取消)考试地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
二、受理条件
1、初次申领或增加准驾车型为C类。
2、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
3、没有欠考试费。
4、系统有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单。
5、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仅允许变更三次。
说明:对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无科目一成绩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
三、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自行提供2张近6个月内的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事流程
1、初次申请变更
申请人到车管业务服务窗口申请→业务服务窗口审核→制作《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确认、签名→影像化资料采集→业务办结
2、增驾申请变更
申请人到车管业务服务窗口申请转入换证→拿到驾驶证后到车管业务服务窗口申请→业务服务窗口审核→制作《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确认、签名→影像化资料采集→业务办结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
1、珠海市机动车辆考训中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环西路与金园三路交汇处西侧。
2、市车管大队服务大厅: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公安综合服务二厅;
3、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1层公安专区(车驾管受理窗口);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
九、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