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大型汽车)

2025年8月12日 15时23分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大型汽车)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

二、受理条件

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规定。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请参照《身份证明》中的具体说明,或在“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指南——驾驶人业务——身份证明说明查看);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说明:6个月内有效数据)请持《居民身份证明》到珠海市具有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或者通过照相体检一体机自助体检。

5自行提供2张近6个月内的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事流程

到医疗机构体检、照相馆相片数码采集;或者到照相体检一体机自助拍照、体检→车管业务服务窗口受理→预约考试→缴费→考试→窗口取证(或邮递)

温馨提示:

1、提交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持军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时,需在军队与车管部门完成军车驾驶员信息交换后方可办理(一般为20天)。如仍无信息的需当事人联系部队核实情况。

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 驾 驶 证 换 领 大 型 货 车 (B2)驾驶证,申请人需要满足服役期间,具有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条件

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科目,完成考试科目当天办结。

六、办理地点

1珠海市机动车辆考训中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环西路与金园三路交汇处西侧。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七、收费标准

考试费和工本费:科目一35元,科目三140元,工本费10

八、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的要求。

九、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