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大型汽车)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
二、受理条件
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规定。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请参照《身份证明》中的具体说明,或在“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指南——驾驶人业务——身份证明说明查看);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说明:6个月内有效数据)请持《居民身份证明》到珠海市具有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或者通过照相体检一体机自助体检。
5、自行提供2张近6个月内的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事流程
到医疗机构体检、照相馆相片数码采集;或者到照相体检一体机自助拍照、体检→车管业务服务窗口受理→预约考试→缴费→考试→窗口取证(或邮递)
温馨提示:
1、提交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持军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时,需在军队与车管部门完成军车驾驶员信息交换后方可办理(一般为20天)。如仍无信息的需当事人联系部队核实情况。
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 驾 驶 证 换 领 大 型 货 车 (B2)驾驶证,申请人需要满足服役期间,具有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条件
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科目,完成考试科目当天办结。
六、办理地点
1、珠海市机动车辆考训中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环西路与金园三路交汇处西侧。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七、收费标准
考试费和工本费:科目一35元,科目三140元,工本费10元
八、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的要求。
九、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