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2025年10月21日 11时43分


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需持有珠海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非珠海户口需提供有效珠海居住证)

2、受理后经审查申请人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方可核发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的驾驶证: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请参照《身份证明》中的具体说明),请点击车驾管业务——驾驶证业务——身份证明说明查看;

2、请到珠海市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3自行提供2张近6个月内的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受理—缴费—领取证件。

五、办理地点

1、市车管大队服务大厅: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公安综合服务二厅;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3、港珠澳大桥大队: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2楼;

六、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的要求。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