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转入换证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
二、办事须知
1、以下情况不予以办理:
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身份证明中姓名显示的不相符;
②机动车驾驶证与驾驶员身份证明中显示的出生日期不相符;
③机动车驾驶证与系统中所登记的内容不符;
④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超分、逾期未审验、锁定(因容缺办被锁定除外)、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事故未处理等非正常状态的;
⑤所持驾驶证为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除外;
⑥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显示的“初领日期”时不满18周岁的。
以上第①、②、③、⑥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办理转入;第④类情况,需消除非正常状态后再办理转入;第⑤类情况,先将驾驶证办理转入到该省内的市一级地区后,方可办理转入。
2、办理转入换证(期满换证除外)时,对本记分周期未结束但周期内有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需完成转入审验教育学习后方可转入。
3、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的,或70周岁以上逾期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合并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4、香港永久居民无需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此业务可代办(变更业务除外)。如代办,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请参照《身份证明》中的具体说明,或在“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指南——驾驶人业务——身份证明说明查看);
2、驾驶证需同时办理期满换证、超龄降级、因身体条件变化降级或年度体检的,请到珠海市具有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3、提供照片:①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补换证业务的可通过上传电子版证件照的形式进行采集。②现场业务窗口办理的,自行提供2张近6个月内的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事流程
(一)现场办理流程:受理—缴费—领取证件。
(二)网上办理方式:手机自行下载“交管12123” 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
五、办理地点
1、市车管大队服务大厅: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公安综合服务二厅;
2、新港机动车登记服务点:珠海市香洲区蓝盾路39号;
3、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1层公安专区(车驾管受理窗口);
5、港珠澳大桥大队: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号2楼;
6、全市邮政各服务网点(详见“珠海交警”公示的服务网点)。
六、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