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辖区外转让登记(转让迁出)
不含小型汽车异地转让登记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个人申请或单位申请。
二、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迁出登记。
2、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迁入登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不需在登记地申请办理转出业务,只需直接到转入地申请办理转入即可)。
三、申请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所有人为单位时,未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供纸质发票,若系统无发票信息,则需提供电子发票原件核查)、《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列入定编管理的车辆,提交定编车辆受理回执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属于教练车的,还需提交《珠海市教练车准入和退出核定表》原件;
10、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新签订的抵押合同;
11、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的,还应提交原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12、由代理人代理的,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车主的书面委托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无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其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地点
(一)车管所服务点:
1、新港机动车登记服务点:珠海市香洲区蓝盾路39号;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仅限办理本服务站交易的小型客车、轻型货车转移登记。
1、珠海市强力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2号强利名车广场一楼,咨询电话:0756-8581801
2、珠海市车诚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72号科技工业区5号楼一层之D,咨询电话:0756-3356666
3、珠海市铭铧汇服务站,地址:香洲区梅华西路2370号铭铧汇二手车交易市场首层(曼哈顿公馆首层),咨询电话:0756-8537878
4、珠海市强利服务站,地址:香洲区前山街道梅华西路2332号3栋(恒雅名园巴士站旁),咨询电话:0756-8508201
5、珠海市汽贸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883号,咨询电话:0756-8529962
6、珠海市腾达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华宇路89号,咨询电话:0756-6330189
7、珠海市骏途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路569号之一,咨询电话:0756-8686269
8、珠海市骏达成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中路2330号一楼F铺,咨询电话:8890988
9、珠海市珠光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2号,咨询电话:0756-8682001
10、珠海市众大利服务站,地址: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桥路568号4栋138号商铺,咨询电话:0756-7221868
11、珠海市华茂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桥北四路87号,咨询电话:0756-5522068
12、珠海市鼎胜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城南白藤三路白藤三路西2号B5、B6、B7号商铺,咨询电话:0756-7220217
13、珠海市峰景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亨洲厂房A栋厂房103室,咨询电话:0756-5222828、0756-5222808
14、珠海市美满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6698号厂房B区,咨询电话:0756-7256689
15、珠海市华发南溪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工业区华威路105号汽配展示、测试楼第一层A区2号,咨询电话:0756-8580881
16、珠海市新域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群兴新村南10幢白藤湖汽车检测站内12号,咨询电话:0756-5569811
17、珠海市旺诚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白蕉南路33号(1号综合楼)一层A12-A13,咨询电话:0756-5555339
18、珠海市交易中心服务站,地址:珠海市华宇路97号汽车展览楼二楼B区、三楼A区、四楼A区,咨询电话:0756-8975053
19、珠海市榕益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白蕉南路27号(2#综合楼)一楼D102-2号,咨询电话:0756-5500808
20、珠海市安悦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9310号2楼C区,咨询电话:0756-5566787
21、珠海市华诺信服务站,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大三角E区6号一楼1-2号铺,咨询电话:0756-5576666
22、珠海市长立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工业区华威路105号汽配展示、测试楼B区一层03号物业,咨询电话:0756-3805955
23、珠海市南方汽车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白蕉南路37号1号综合楼101室,咨询电话:0756-5503116
24、珠海市诚安服务站,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伟东街33号(五福花园)5栋53号商铺,咨询电话:13427744418
25、珠海市鸿骏服务站,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华丰薄膜厂之四,咨询电话:0756-7753688
五、办事流程
(一)现场办理流程:
1、车管所服务点:网上预约查验—岗亭预录入—查验车辆—受理—缴费—领取临牌。
2、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受理—缴费—领取临牌。
(二)网上预约办理方式:关注“珠海交警”公众号或互联网“珠海交警互联服务系统”(http://120.236.238.164:14001)预约。
(三)网上申请电子转籍方式:手机自行下载“交管12123” 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
重要提示: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迁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七、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八、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
九、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6-12123 投诉电话:0756-8114122